筑牢兜底保障网 陕西农村低保户7年减少127万余人

4月29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陕西脱贫攻坚”主题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
陕西新闻网讯(记者 李卓然)“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由2012年的88.2万户、212.3万人,减少到现在的34.11万户、84.48万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90元,稳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保障农村特困人员12.23万人……”今天(4月29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陕西脱贫攻坚”主题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介绍了2019年陕西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关情况。
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下拨中省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4.8亿元
戈养年介绍到,2019年,已下拨中省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4.8亿元,共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约13.2万户、32.3万人,特困人员9.6万户、10.3万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人数的 54.8%。
不仅如此,今年一季度,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8.5万人次,支出资金1.7亿元。通过“救急难”基金募集社会资金13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4人,支出229.5万元。全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达到7983家,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志愿服务等领域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5亿元,帮扶贫困群众46万余户。
与此同时,陕西省还全面落实政策,特殊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和关爱保护。下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118万元,孤儿生活保障经费8224万元。为陕西省45.8万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下拨省级补助资金3.5亿元,对各地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给予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戈养年表示,除了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陕西省民政厅还将着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狠抓“四个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支持贫困县脱贫摘帽,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介绍了2019年陕西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关情况。
到2020年每个深度贫困县至少建立一个县级供养服务中心
“农村特困人员是目前社会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也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对象中的重中之重。”戈养年说,加快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改造和能力建设,是当前解决农村特困人员“两不愁、三保障”的迫切任务。
今年4月23日,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加大中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取消深度贫困县(区)县级财政配套要求。同时,各地要按照《“十三五”社会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度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造方案,使供养服务机构单张床位面积、护理型床位、无障碍设施、应急呼叫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条件必须满足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照料护理需求。
“到2020年,陕西省每一个深度贫困县至少建立一个县级供养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达到7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将超过50%。”戈养年说。
此外,陕西省还将继续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区)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给予倾斜。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深度贫困县(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补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及时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向深度贫困县(区)增加10%。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300万元,对深度贫困县(区)和今年计划摘帽县的贫困家庭妇女和困境儿童进行慰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