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恶势力团伙被公诉 紫阳检察院挖出“保护伞”线索3条
来源: 陕西新闻网
陕西新闻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5月21日,紫阳县检察院将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梁某某等6人依法向紫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紫阳县首起被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今年4月30日,紫阳县公安局将梁某某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一案移送紫阳县法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某(高安某汽运公司法定代理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长期在二手车市场实施“套路贷”谋取非法利益。梁某某串通中介收取被害人(二手车买主)高额定金,虚增费用垒高借款金额,后将车辆过户到其公司名下,诱使或者迫使受害人接受虚增债务,缴纳首付款、签订空白套路合同。梁某某在被害人还款过程中、还款完结后再次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雇佣涂某某等五名被告人以暴力或者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扣走被害人车辆,进而达到敲诈被害人高额扣车费和虚增债务的非法占有目的,涂某某等五人明知梁某某对他人实施“套路贷”,收取高额扣车费,而为梁某某提供帮助。
紫阳县检查机关介绍,以梁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长期纠集在一起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涉嫌多起刑事犯罪,严重破坏了某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影响恶劣,依法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报检察长批准,于5月21日提起公诉。
紫阳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引导公安取证,顺利侦破此案,同时坚定支持公安机关“打财断血”,扣押并冻结了涉案款70余万元;挖出背后“保护伞”线索3条,已移送紫阳县纪委、监委和紫阳县扫黑办,并向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确保“保护伞”“关系网”能够得到有效打击,力争彻底铲除该案恶势力犯罪集团滋生的土壤,净化市场和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