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将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来源: 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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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举行。

陕西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6月5日上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在林场现场举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同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安康市林业局和安康机场建设协调办公室共建的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安康新机场揭牌。

今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时,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被告赔偿的生态修复资金,可以依托基地作为平台,在基地内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恢复原有的生态服务功能,达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

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陕西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的重要司法举措,建成的“秦岭”“安康”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融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惩治,又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同时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当涉案当事人无法原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时,责令其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由林业部门在基地内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这是西北五省首次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标志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对于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猎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后无法恢复原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不可再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异地补植树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在环境资源保护目的同时,也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创造性地探索出一条“青山+”的环资司法替代性修复之路。

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地处秦岭北麓中段,西安市周至县境内,是省林业局唯一直属林场,森林覆盖率77.2%,承担着60万亩国有生态林的资源安全、森林培育和秦岭北麓生态修复任务,西安市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林的保护,以及大熊猫、羚牛、金丝猴等食物的培育和栖息地保护。

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上,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布了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现场向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移交了首批10万元的生态环境替代修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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