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规定重大自然灾害2小时内须上报 迟报漏报瞒报将被严肃追责

来源: 陕西新闻网

陕西新闻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从今年6月起,安康市规定各县区所辖行政区域发生自然灾害后,县级应急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将反映灾害基本情况等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在灾情尚未稳定前,按照24小时零报告制度执行续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今天(6月20日),陕西新闻网、陕西头条记者从安康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做好主汛期等重要节点的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和有效开展受灾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康市对全市应急系统报送自然灾害相关信息给出了明确的时限。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称,对迟报、漏报、瞒报灾害信息,导致延误处理时机、事态扩大升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为提高应急管理信息的报送质量和实效,安康市已要求各县区要建立县级和乡镇信息员名单,并要求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网络平台或手机APP客户端软件及时报送灾情信息。

最新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