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法院集中宣判17起毒品案件 32人获刑4人被判无期

来源: 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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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法院公开宣判涉毒案件。

陕西新闻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在第三十二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宝鸡中院于6月19日至26日组织宝鸡两级法院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宣判周”活动。

宝鸡全市两级法院共宣判涉毒案件17件(一审14件,二审3件),32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五万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罚金。其中,判处无期徒刑4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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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法院在宣判时邀请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40余名师生旁听宣判,法官现场向学生们讲解了毒品的危害。

活动中,宝鸡全市两级法院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宝鸡中院副院长张宏斌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胡某等4人贩卖毒品案件。金台法院在宣判时邀请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40余名师生旁听宣判,法官现场向学生们讲解了毒品的危害。陈仓法院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并在宣判结束后征询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中院、金台、渭滨、陇县法院通过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了宣判过程。

扫除毒害,利国利民。近年来,宝鸡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快审、快判毒品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并通过法制讲座、送法进社区、巡回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普法活动,为宝鸡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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