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厅举办培训班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来源: 陕西新闻网

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培训班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培训班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陕西新闻网讯(记者 贺桐)今年3月29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推动陕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省图书馆承办的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暨公共数字文化创新服务培训班于7月23日在西安开班。
出席开班仪式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李全虎,就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条例》的颁布是陕西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关决议的重要举措,是陕西公共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各市县(区)要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精心组织《条例》学习宣传,加强各方保障,明确相关工作进度,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培训班还通报了当前陕西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要求各市县(区)以2020年为节点,认真梳理当前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照改革任务要求,实事求是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培训班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信息技术处处长刘刚,南京图书馆副馆长许建业和省图书馆发展研究部主任万行明进行了授课。部分市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关负责人,还就《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服务效能提升和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做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