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个月西安就要供暖了 你的高温津贴领到了吗?

来源: 陕西新闻网

陕西新闻网讯(记者 王蜀周秦)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不得超过10月底。如今,十月已过半,今年的高温津贴,你领到了吗?

陕西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通知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发放时间不得超过10月底。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十月已过半 你的高温津贴如数领到了吗?

近日,陕西新闻网、陕西头条记者随机采访了不同岗位的劳动者,发现高温津贴实际发放情况在发放时间、发放标准上各有不同。

西安经开区一名环卫工人说:“高温天气会发放慰问品,超过36℃的话每天有40元的补贴。”而长安区的一名环卫工人则说,他们在高温天气每天有25元的补贴,6-9月里不是高温但也比较炎热的日子,每天有15元补贴。

雁塔区一名负责收取市政停车位停车费的管理员说:“高温津贴和工资是分两次发到工资卡的,肯定是有的,但具体多少记不清楚了,因为每个月都不一样,一个月大概四百多元。”

蜂鸟配送的一名外卖员表示,高温补贴是按照一天的接单量算的,在高温天气配送的话,一单加一块钱。

顺丰快递和德邦快递的快递员则表示,高温津贴随工资一起发,工资明细上会有高温补贴这一栏,但具体记不清楚。邮政快递员表示,高温补贴在8月份统一发放,一共发了1400元。

除了室外劳动者,室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也在高温津贴发放的范围内。榆林一镁业公司员工表示,在炼镁车间工作,炉前工在5月、8月每个班次有14元补贴,6月、7月有16元补贴,其他工种一个班次是10元补贴。

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一样吗?

很多人易将“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混为一谈,但严格意义上来说,“防暑降温费”并不等同于“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适用的是夏季在岗的职工,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无特别要求,属于一种福利;而高温津贴则仅对在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发放,是工资的一部分,不是福利,并且高温津贴必须现金发放,清凉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陕西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也在今年给出明确答案——符合条件的高温作业劳动者可同时领取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同时,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要求,各级工会在“送清凉”活动中要督促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夏季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及时足额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并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

没领到高温津贴该怎么办?

按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不得超过10月底,如果在本月还没有领到高温津贴,可拨打12333或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如果逾期用人单位仍未将高温津贴发到手,大家可以带上身份证、用工合同或者相关证明到各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

附:陕西省各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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