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 21人获刑

来源: 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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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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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

陕西新闻网宝鸡讯 (记者鲁鹏飞)10月15日,眉县法院对被告人徐某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2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眉县法院受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该犯罪集团长期盘踞眉县县城及周边,以被告人徐某、郭某、熊某为犯罪集团组织人,通过共同或单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非法影响;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方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通过给他人“平事”树立非法权威;以提供安保服务为由,强行介入KTV、酒吧等特殊行业长期攫取不法利益。

法院认为,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气焰嚣张,给被害人及有关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在眉县县城及周边地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破坏了眉县及周边的社会生活秩序,应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经公开宣判,21名被告全部获刑。其中, 5人被判10年及以上有期徒刑,16人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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